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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建照申請或變更設計申請案件,需先至①建築師公會繳交設計費,取得公會戳章後;帶著卷宗至都發局輪值建築師辦公室,先②讓輪值建築師針對下列檢核項目審查,確定都OK之後,輪值建築師會在自檢表上面蓋公會審查章及簽名;③最後才能拿去都發局建管科掛號排審

序號 檢核項目 備         註
1 申請書  
2 起造人名冊 2人以上才需檢附
3 地號表 2筆以上才需檢附
4 建築物概要表  
5 雜項工作物概要表  
6 審查表  
7 委託書  
8 建築師簽證表  
9 現況照片  
10 建築物套繪圖  
11 土地登記謄本  
12 地籍圖謄本  
13 土地使用權同意書 若土地所有權人與起造人不同時,需檢附
14 建築圖說  
15 建築線 若為免指區,需附免指區域圖+使用分區證明+土管
16 地質敏感區查詢文件 若為地質敏感區,相關報告得在建照核准前檢附

 

臺中市建照類案件決行層級說明如下:

類別 分    類    標    準 決行層級
A類 非供公眾使用,總樓地板面積<2000 平方公尺 承辦
B類

①非供公眾使用,總樓地板面積>2000 平方公尺

②供公眾使用,7樓以下,總樓地板面積<3000 平方公尺

股長
C類 供公眾使用,8樓以上,總樓地板面積>3000 平方公尺

①科長

②16樓以上,局長

 

僅A類案件可以直接選擇委託建築師公會審查,核准之後,再由都發局發照。

委託公會審查費:工程造價*6/10000,最低收1000元,最高收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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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ar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