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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建造執照/變更設計/雜項執照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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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建照審查有時間規定嗎.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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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重複發文,但總是還是有人不喜歡做功課做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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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審需知.png

有些建照案件,所有的報告書,不一定能一次備齊,這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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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包括業主、建築師、建築師事務所員工,或是其他委託人,都習慣把「跑照人員」當成「跑腿人員」。

台中市一般建照協審的過程,除了一天到晚被CALL去事務所拿不OK的資料之外,要跑幾趟都發局才能完成整個審查作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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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領照注意事項 (建照+雜照+變更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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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照查詢資料.jpg

台中市建照(雜照)申請,除了基本的二維書件與其他建築基地相關之外報告書之外,還有上表中的8項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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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建照進度查詢.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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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臺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10條(建築線)規定:

實施區域計畫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之甲種建築用地及都市計畫農業區建地目之土地,其建築總樓地板面積660平方公尺以下且非供公眾使用之建築基地得免臨接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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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11月1日起,臺中市建照審查全面採協檢制及委審制

臺中市建照、變更設計、雜項執照審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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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供參考用,基本上每一個建築師事務所都會有低消的門檻,且此訂價機制,並不包含室內設計之類的喔~~請大家不要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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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建照申請或變更設計申請案件,需先至①建築師公會繳交設計費,取得公會戳章後;帶著卷宗至都發局輪值建築師辦公室,先②讓輪值建築師針對下列檢核項目審查,確定都OK之後,輪值建築師會在自檢表上面蓋公會審查章及簽名;③最後才能拿去都發局建管科掛號排審

序號 檢核項目 備         註
1 申請書  
2 起造人名冊 2人以上才需檢附
3 地號表 2筆以上才需檢附
4 建築物概要表  
5 雜項工作物概要表  
6 審查表  
7 委託書  
8 建築師簽證表  
9 現況照片  
10 建築物套繪圖  
11 土地登記謄本  
12 地籍圖謄本  
13 土地使用權同意書 若土地所有權人與起造人不同時,需檢附
14 建築圖說  
15 建築線 若為免指區,需附免指區域圖+使用分區證明+土管
16 地質敏感區查詢文件 若為地質敏感區,相關報告得在建照核准前檢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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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 105 年 07 月 18 日 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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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157日府授法規字第10100730316號令訂定發布

第一條  本標準依臺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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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建造執照預審許可案件辦理變更設計免送建造執照預審審議委員會審議原則

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二十六日府授都建字第○九九一○○三五四五號函頒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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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雜項工作物圍牆,目前造價是1,900元

                  臺中市建築物造價標準表(10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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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照申請,掛號所需基本文件:

<1>二維相關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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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建築期限之延長,請依下列規定辦理,並自即日起生效:
一、建築物自100年5月9日起(含本日)至105年1月30日止(含本日)領得本市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以執照核發日期為準),且至105年1月30日(含本日)仍為有效(即仍在竣工期限內)者,其建築期限除得依建築法第53條之規定,得申請展期1年,並以1次為限外,准其自動延長建築期限1年,無須另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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