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建築物裝修必須申請?

<1>供公眾使用建築物

<2>經內政部認定有必要之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

①增設2間以上之居室②增設廁所或浴室

 

室內裝修指除壁紙、壁布、窗簾、家具、活動隔屏、地氈等之黏貼及擺設外之下列行為:

<1>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之天花板裝修

<2>內部牆面裝修

<3>高度超過地板面以上1.2m固定之隔屏或兼作櫥櫃使用之隔屏裝修

<4>分間牆變更RC或磚牆不適用申請室修

裝修材質:1小時防火時效矽酸鈣板、耐燃級數板材、防火漆

綠建材認可標準為:

1.依我國第一類環保標章規格標準,取得環保標章之下列室內裝修材料及樓地板面材料:

(1)塑橡膠類再生品

(2)建築用隔熱材料

(3)水性塗料

(4)回收木材再生品

(5)資源化磚類建材

(6)資源回收再利用建材。

2.取得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認定綠建材標章之室內裝修材料及樓地板面材料。

3.其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定具有同等性能者。

 

室內裝修人員:

<1>專業設計技術人員:通常由建築師簽證

①領有建築師證書者

②領有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以上技術證,並經參加內政部主辦或委託專業機構、團體辦理之建築物室內設計訓練達21小時以上者。

<2>專業施工技術人員:通常也是由建築師簽證

①領有建築師、土木、結構工程技師證書者。

②領有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建築工程管理、裝潢木工或家具木工乙級以上技術證,並經參加內政部主辦或委託專業機構、團體辦理之建築物室內設計訓練達21小時以上者。(文多不贅述,餘詳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室內裝修申請應檢討下列圖說文件:

<1>申請書

<2>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

<3>前次核准使用執照平面圖

<4>室內裝修圖說

①位置圖:註明裝修地址、樓層及所在位置

②裝修平面圖:註明各部份之用途、尺寸及材料使用,其比例尺不得小於1/100

③裝修立面圖:比例尺不得小於1/100

④裝修剖面圖:註明裝修各部分高度、內部設施及各部分之材料,其比例尺不得小於1/100

⑤裝修詳細圖(大樣圖):各部分之尺寸構造及材料,其比例尺不得小於1/30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10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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