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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在租房子要做補習班用途時,看到建物現況已有裝修過,都會以為自己撿了便宜,
租到一個不用再多花錢裝修的房子?
其實,現實裡,你完全不清楚,這建物曾經轉過幾手?或換過多少租客?
也許N年前曾經是補習班,但後來換租給服飾店,想當然爾裝潢一定會不一樣。
或許你想保留部分的裝潢,這樣可以省下不少裝修費用
但,還是請你別急著簽租約,請屋主先去台中市政府都發局申請補發最近一次核准的竣工圖
(使照竣工圖≠最近一次核准竣工圖) (若不確定之前有無變更及裝修過,建議二種都勾選申請)
確認你想保留的那些裝潢是過去合法申請的,合法的當然沒問題
但若不是合法的,你想保留,沒關係,你要有辦法提供符合規定的裝修材料證明
(現今時代,已經沒有買材料證明這種事,只有買了材料,廠商才會開證明給你)
如果你拿不出材料證明,你還是得拆掉重新買材料裝修
所以免費的不真的是免費!!
還有很重要的一件事,當你裝修竣工申請合格了,你要先去辦立案申請
你若有二次施工,請等立案核准了你再施工,不要傻傻地以為裝修驗過了就沒事了
立案的時候,教育局會再會同都發局進行現場會勘,會再次核對你的裝修是否與申請相符
所以真的不要自作聰明,也不要因為違反規定被抓包後去找民代施壓
現今的基層公務人員,不跟風舊時代的那種「關心」風氣,全部是依法規的規定辦理
所以真的不要去挑戰現今的制度,勞民又傷財~~
總之~簽合約之前,請房東先提供原核准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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