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單子的民眾先別慌,通常什麼情況下會接到呢?
1、被檢舉(因素很多,裝修施工未申請而工程進行嚴重影響到鄰居、工程或房屋買賣等糾紛。。。。。)
2、有合法申請室內裝修或變更使用在案,但如果你的建物本來就有違章(常見的有:陽台外推、空地垂直增建、封天井頂蓋等等),
在竣工驗收時得主動回報,另外畫一張違章查報圖(非合法申請的範圍),另外拍照當附件。
這情形通常是大致上有先初步評估過是既存違章,不影響公共逃生安全的那種(例如透天厝的陽台外推、頂樓加蓋)。
但最終違章的等級認定,依權責單位發的認定書為主,不要把所有的責任推給建築師承擔,畢竟違章不是建築師叫你蓋,買有違章的房子,也不是建築師讓你買的。
針對違章建築完成的日期判斷,有上述7種之多,一般民眾只會提供建物謄本,但卻未必是最準確的依據,所以真的不要隨便怪罪建築師。
原合法建物的二次施工,是不太可能做「建物保存登記」的,但違章通常可以在「房屋稅籍證明」上看得出來,有稅籍證明,不等於建物都是合法的。
或是拿使照竣工圖到現場核對,也可以看得出來,但沒有人有義務與責任無償協助你去看。
建議你可以①先至都發局申請原使照竣工圖②針對建物外觀立面、各樓層平面(各個空間)拍照(最好是全景照)
③然後再親自去拜訪建築師(設計師不等於建築師,這很重要)或跑照人員,請他們幫你們看差異。
當然,如果你能自己看得出差異,那是最好的了。
3、其他~。
有些民眾在申請完室內裝修拿到許可證之後,也有被查報既存違章了
但他們仍然要再二次施工。。。。
當建築師或跑照人員把驗收合格的公文、竣工圖副本、裝修合格證交給你時
代表你委託的案件已結案,就不要一直問人家,什麼時候可以再二次施工,好嗎?
你明知違法,但仍執意違法,請不要亂拖人下水幫你背書什麼
所以凡是問我們,何時可以再二次施工?我們一律是不會回答的喔~
拜託不要一直強人所難要人家回答你啦!感謝齁~